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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院内集体采购招标的有关规定》,采取招标的形式确定院内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标内容:院内单项总投资小于10万元的零星维修工程。
二、报名资格: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、设备和经济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约记录。
三、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留存。
四、报名时间: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8日
五、工程款结算方式:每六个月按审计决算金额结款1次。
六、联系人: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总务科,吴忠民,85126608
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
2012年7月2日